科技政策

张江项目扶持政策
鼓励企业参与张江项目申报,对获得张江立项的项目,区级财政给予1:1匹配资金支持。
市、区创新资金项目扶持政策
对市科委立项的市级创新资金项目,区级财政按承诺给予匹配资金支持,最高100万元;对获得风投的区级创新资金立项项目,给予最高100万元的资金扶持。
创新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政策
对列入国家和市级技术创新成果项目在本区实现产业化的,按照实际承担项目经费,区级财政给予25%-50%的匹配资金支持,扶持金额最高500万元。对院所与企业合作,经市科促会“联盟计划”和“助推计划”立项并通过验收的项目,区级财政给予1:1匹配资金支持。
市软件和集成电路专项资金匹配扶持政策
对市经信委立项的软件和集成电路专项项目,区级财政给予1:1匹配资金支持,单个项目累计匹配扶持金额最高300万元,单个企业年度申请的匹配扶持金额最高300万。
市、区小巨人(培育)工程项目扶持政策
对市级小巨人(培育)工程项目,区级财政给予1:1匹配资金后补贴支持,其中市级小巨人项目最高扶持150万元,市级小巨人培育项目最高扶持100万元。区级小巨人给予50万元的扶持。
创新成果奖励政策
对企业获得国家/市级发明创造奖、科学技术奖等,区级财政给予1:1匹配资金奖励;对企业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首次评估为软件企业,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首次获得国家武器装备承制、科研生产许可等国家级军工类资质的企业,给予最高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发明专利奖励和知识产权企业奖励政策
对单位获得国内发明专利授权的,给予每件不超过6000元的资助;获得美国、欧洲(包括欧洲专利局或欧洲单国)、韩国和日本发明专利授权的,给予每件不超过5万元资助;获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发明专利授权的,给予每件不超过5000元资助;对经认定的上海市专利试点示范单位、上海市版权示范单位,区级财政给予1:1的匹配资金支持;对经认定的长宁区专利工作重点培育企业,给予扶持资金10万元。
企业专利工作人才资质认定资助
鼓励单位从事专利工作的在职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在取得专利工作者、专利管理工程师或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后,获得当年度给予所在单位1000-4000元/人的资助。
公共研发平台建设补贴
鼓励企业对外开放自有研发检测平台,对新纳入上海市公共研发服务平台体系的,区级财政参考市级补贴金额,给予1:1匹配支持。对本区中小微企业用户申请使用研发公共服务平台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在市级资助基础上给予1:1配套资助。
技术创新项目(创新创业大赛)
20万资金补助,每家企业不同项目最多可申请三次。

人社政策

创业前团队房租补贴
对于进入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孵化且成功孵化的创业团队给予场地费补贴,补贴额度最高不超过10000元。
创业前贴息贷款20万
35周岁以下上海本地人或本市高校就读的在校学生,担保贷款金额最高为20万元。申请人可免于个人担保,在校生需要有担保人。
房租补贴
初创期创业组织,根据带动本市就业人数每人每年最高补贴3000元。
社保补贴
初创期创业组织社会保险费补贴政策,根据带动就业人数每月最多补贴8人,将补贴标准统一为以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作为基数计算的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缴费额中用人单位承担部分的50%。
一次性补贴
对毕业两年以内的本市户籍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人员”,予以首次创业一次性的8000元补贴政策。
创业后贷款50-300万
创业组织根据风险评估情况,按要求提供必要的财产抵押,质押等形式的反担保(50万以下免担保,50万以上提供担保抵押)。贴息金额根据创业组织在贷款期内吸纳本市人员稳定就业的情况确定。贷款期限内每吸纳本市人员一人每年最高贴息额不超过 2000 元,连续用工及缴纳社会保险费每满 1 个月的贴息 1 个月,贴息总额以实际支付的银行利息为限。

张江政策

高新企业(培育入库)认定
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为25%)
对于上海高新技术入库培育企业,给予研发费用的10%的一次性支持,最多200万元。
对于上海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25万资助(按区决定)
研发机构政策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按实际发生额的150%比例在缴纳企业所得税时予以税前扣除)
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按照工资薪金总额8%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对于外资研发中新,进口的自用设备免征进口关税。
对于外资研发中心,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取得的收入可免征增值税。
对于全球性的外资研发中心(研发人员超过50人),享受开办奖励以及租房资助。
总部政策
跨国公司地区总部
给予开办资助500万元
给予租房资助(以不超过1000平方米办公面积、每平方米每天不超过8元人民币的标准按租金的30%给予三年资助)
给予一次性奖励500~1000万元
对总部提升能级的提供资助300~800万元

国内企业总部
企业贡献度奖励:
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给予最高前3年90%奖励,后2年60%奖励。
人才贡献奖励:
高管人员给予其全部个人薪金所得40%奖励;
中层管理人员及专业人员给予其全部个人薪金所得20%奖励。
股权转让一次性交易奖励:
对主要股东发生股权转让一次性交易的,给予股权转让所得的浦东新区贡献80%奖励。

国际组织(机构)地区总部
落户奖励:
--按照管理范围给予300-400万的一次性奖励。
人才贡献奖励:
--首席代表给予其全部个人薪金所得40%奖励。
人才政策
个人贡献奖励:
对于重点高新技术企业、企业研发机构的创新人才,给予其全部个人薪金所得10%奖励。
对于承担重大项目的创新型人才,给予其全部个人薪金所得20%的一次性奖励。
对与重点高新技术企业以及研发机构的主要股东,给予股权转让所得形成对浦东新区的贡献,给予80%奖励。

个人一次性奖励:
对于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给予一次性50万元人民币奖励;5年内免费提供浦东新区范围内不超过150平方米的人才公寓;以及50万的安家奖励。

核心团队一次性奖励:
经认定的核心创业团队,给予50万元奖励;3年内团队成员每人每月2000元房租补贴。

专属服务:
提供子女优先入学、配偶就业、家属永久居留证或者落户,优先就医等专属服务。
业投资人才、专业技术人才等,符合条件可以直接办理入户;对于创业企业的核心人员,符合条件后可以缩短落户时间。
科技创新券
每家企业每年度可申请10万元的创新券额度。

其他政策

文创专项资金
为支持影视、演艺、动漫游戏、网络文化、创意设计、出版、艺术品交易、文化装备等八大重点领域创新发展,无常资助总投资的20%,最高300万。
优秀人才租房补贴
企业注册地需要在长宁,且申请人需要在上海市区无产权。